台电大开放办〔2011〕10号
关于《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指导工作安排、要求及工作量计算办法(暂行)
职业技能实训课程是开放教育专科实行双证教育的重要教育改革举措,学院曾经尝试按模块,随相关课程的开课安排,由相关课程辅导教师负责指导的办法,但效果并不理想,不同专业的辅导效果差距较大。为解决这一问题,同时能使该课程的教学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安排
(一)各专业《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作为独立课程,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开设。该课程安排在第四学期,各专业与该课程相关的证书核心课程大部分学生已学习,剩余的也会在第四学期开设,因此不仅不存在课程没学习先实训的问题,而且能够有效地开展综合实训,巩固已学知识。
(二)各专业《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的面授指导课,统一安排在开设学期的期中进行。将该课程安排在期中,可以避开学期初与学期末师生工作和学习事情较多的时间段,有利于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实训指导。
(三)各专业《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面授指导课由学院教务科统一安排一次,一次计3—3.5课时。其中安排在晚上计3课时,安排在双休日3.5课程。考虑到面授指导课安排的冲突问题,一般安排在晚上进行。
二、教师安排
(一)优先安排班主任指导本班学生。考虑到职业技能实训开设的专业逐渐增加,由部分教师指导的工作量将会较大,因此鼓励有能力的班主任参加《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指导工作。
(二)学院统一安排教师指导。对班主任不能指导的班级,由学院统一安排教师指导。
三、面授辅导组织
班主任要协助教师做好面授辅导课的组织。为确保到课率不低于85%,班主任务必要根据学院教务科的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明确告诉学生课程性质及其面授辅导课后即进行该课程的考核。届时班主任要到辅导教室(机房)点到。
三、指导要求
辅导教师事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保证指导质量。对没有到课及到课学习效果不理想的学员要进行个别化的督促和指导,有关班主任要协调助辅导教师做好这一工作,使当学期该课程的合格率达到90%及以上。
四、工作量计算
(一)工作量基本组成
《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的指导工作量,套用网上形考课程的办法,其主要组成是:面授指导课工作量+专业数增加备课工作量(从第二个专业开始计算)+个别化的督促与指导工作量。
(二)各部分工作量
1、面授指导课工作量:3—3.5课时,以教学科安排的教学班为单位计算;
2、专业数增加备课工作量:每增一个专业加1课时;
3、个别化的指导与督促工作量:3元/生,与网上形考作业批改一样。
主题词: 职业技能实训 工作安排 工作量计算
台州电大开放学院办公室 2011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