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台州电大开放学院听课制度》的通知

2011年10月23日      作者:suny    点击数:


台电大开放办〔2011〕9号

关于公布《台州电大开放学院听课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教师:
为了加强教师间教学交流、促进教风建设,经学院领导及相关科室讨论酝酿制订了《台州电大开放学院听课制度》。现予以公布,请各教师仔细对照,认真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台州电大开放学院听课制度》
主题词:开放学院 听课制度 通知
台州电大开放学院办公室 2011年10月21日印发
附件1
台州电大开放学院听课制度
为探索开放教育面授课的教学方法,加强教师间的教学交流,促进教风建设,特制订开放教育学院听课制度。
一、听课类型
(一)检查评估性听课。根据上级电大、学校教务处和学院布置的各种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要求组织的听课活动。目的是检查、调研或评估某课程或教师的面授辅导课的组织情况和教学效果。
(二)专业研究性听课。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专业发展要求有针对性的为专业主干课程组织的听课活动。目的是研究改进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研究如何结合实用性知识和技能,提高成人的职业能力。
(三)示范观摩性听课。根据各教师的教学特点或课程特点组织的听课活动。目的是促进教师之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面授辅导课的教学效果和质量。
(四)自主互动性听课。各课程教师根据课程的教学需要,相关课程教师自主联系组织开展的听课活动。目的加强相关课程的教学互动,开展课程交叉教学的探索。
二、听课组织
(一)检查评估性听课。由检查评估布置部门确定听课人员组成,由布置部门直接学院协助或学院根据布置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听课人员及其做好与听课相关的准备工作。
(二)专业研究性听课。由专业管理教师提出专业听课计划,教学科统一安排并组织听课。人员一般由学院领导、教学教务管理人员、专业管理教师和相关课程的教师组成。
(三)示范观摩性听课。采用教师自荐与教学科听课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由教学科统一安排并组织听课。听课人员全学院教学及管理人员。
(四)自主互动性听课。由相关课程教师自主组织。
三、听课次数
(一)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不少于5次。
(二)教学教务科室负责人、专业管理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三)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四)其他教学管理人员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听课,次数不限。
四、听课要求
(一)听课人员听课时,即可以选择理论教学环节,也可以选择实践教学环节。
(二)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听课人员应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实验室),一堂课结束前不得提前退出教室(实验室)。
(三)听课人在课间要注意与学生交流,从侧面了解学生意见,听课结束后要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意见。
(四)每次听课结束后均需填写《台州电大教师听课记录(业余班课程)》(见附件1),交学院教务科。
说明:上述第二条,应根据所听开放教育面授辅导课的实际情况,酌情操作。
五、其它
(一)听课记录表可从学院教务科领取或从开放教育学院网站“规章制度”栏目下载。
附件:台州电大开放教育教师听课记录表


台州电大开放教育教师听课记录表
年级
课程
名称
任课
教师姓名
外聘(是/否)
学生
应到 人 实到 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
听课
签名
其中:迟到
地点
教室
听课
记录
(转背面)
综合评价
备 注
较好
一般
1
备课充分,授课认真
2
精通内容,概念准确
3
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4
板书简要,表述清晰
5
讲练结合,进度合理
6
启发思维,方法得当
7
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能力
8
师生互动,课堂气氛活跃
9
注重纪律,教学秩序井然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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