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学院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讨论稿)

2011年01月20日      作者:yangxj    点击数:


一、教师绩效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2.多渠道,全面性;3.定性与定量结合;4.按权重定额与突出加分结合;5.主观性考评与客观性考评结合。
二、教师绩效考评指标
根据教师的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的内容可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具体体现为素质指标、“能”具体体现为能力指标,“勤”具体体现为态度指标,“绩”具体体现为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指标和业绩指标。详见附表1。
三、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一)“德”--素质指标、“能”--能力指标,“勤”--态度指标的考核,由院办组织实施:
1.学院组建考核小组,对本院教师以相同的尺度进行考核,主观性地给出相对评分(100分制)。
2.召开学院考核大会,由被考评者自我评价后,再由全院教工定性评议,然后给出相对评分(100分制)。
3.按考核小组评分50%、同事评分50%比例给予综合评价分值。
4.按10%权重记入一级指标综合平均分,最高10分。
5与执行规范情况、工作失误等结合起来
(二)“绩”--学生满意度指标的考核,由学院教务科安排,学院学生管理科协调各班主任组织学生打分:
1.学生科抽查本学院教师当学期任开放教育课人数最多的班级,由学生对其教学质量评价打分。
2.评价非常满意记90-100分;满意记75-89分;基本满意记60-74分;不满意记60分以下,并说明理由,无理由作无效表处理。
3.去除明显偏离正常打分的无效表和二个最高分、二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有效打分表大于10份)。
4.按10%权重记入一级指标综合平均分,最高10分。
(三)“绩”--业绩指标的考核,由学院各科室组织实施:
教务管理科、学生管理科、教学管理科、学院办公室和招生办根据日常工作中的客观性记录和统计资料,进行考核。
1.教学工作业绩由学院教务管理科组织实施:
1)教务科按当学期在各学院任课折算后总课时分级计分,每级为20课时。除去周二、周三的课时后,108课时以下记18分,达到108-127课时记20分,每增一级,增记1分;300课时以上记30分,每增一级加1分,最高加4分。
2)任课4门加0.5分,5门以上加1分。
3)担任网络统考课程加分0.5分;网络统考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同时高于全省市地电大平均加1分。
4)担任网上形考加课程加分0.5分。
5)经学院批准开跨班际较大型讲座课,每次(半天)加0.5分(课时根据规定按实计)。
6)本栏累计最高加分5分
2.管理工作业绩由学院有关科室组织实施:
1)由学院学生管理科组织实施:
1)担班主任:管理学生30人以下记2分,31-60人记3分,61人以上记4分;3-4班加0.5分,5班以上加1分。
2)组织学生活动:提供活动计划、安排、小结等资料,组织全院性活动每次记1分,跨班大型活动每次记0.5分,全班性活动或班会每次记0.2分。最高记2分。
2)由学院教学管理科组织实施:
3)专业管理:提供完整的管理环节资料,管理1个专业,1个层次记1分,增一个专业增记1分,增一个层次增记0.5分,最高记3分。
4)课程管理:提供完整的管理环节资料,课程责任老师每门0.5分,最高记2分。
5)组织教科研活动:提供活动计划、安排、小结等资料,组织全市活动每次记1分,全校活动每次记0.5分,院内研讨活动或学生座谈会每次记0.2分。最高记2分。
3)由学院办公室组织实施:
6)行政兼职:科长3分,副科长2分;
7)教学检查值班:每天0.2分,最高记1分。
8)项目管理:立入学校项目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加2分,参与者加1分。
9本栏加分除外,累计记分10分(或与科研栏相加20分)以下按实记分,超过10分(或20分)记加分,每超1分,加0.5分。本栏累计最高加分3分。
3.科研工作业绩由学院教学管理科组织实施:
1)论文发表:专著3-5分;国家1级5分,CSSCI4分;北大核心3分;其他省级公开发行刊物2分;省级级以下刊物及学校刊物1分。多人合作总分不限,排名第一记最高满分得分,其他按10/5/3/1比例递减记分(有利合作);或多人合作,总分限定,按排名7/36/3/15/3/1/1比例折算。
2)课题:中央电大、省级及以上课题负责人立项3分,结题4分,优秀结题加1分,参加者立项1分,结题2分;省电大、市级及以上课题负责人立项时1分,结题2分,优秀结题加0.5分;参加者立项0.5分,结题1分。
3)课件说课等比赛获奖(一/二/三/参评):中央电大记5/4/3/2分,省电大记3/2/1/0.5分,市电大记2/1/0.5/0分。
4)评上精品课程:每门记3分,最高记6分。
5)观摩课、公开课:省级记2分,市级记1分。
6)听课:校内日常听课每课次记0.1分;教研会,观摩课听课每课次记0.5分;最高记1分。
7)业务学习:参与集体组织的业务学习,每次记0.5分,最高记2分。
8)指导学生获奖:获得中央电大奖记3分,省电大奖记2分,市级获奖记1分,多项获奖加1分。
9本栏加分除外,累计记分10分(或与管理栏相加20分)以下按实记分,超过10分(或20分)记加分,每超1分,加0.5分。本栏累计最高加分3分。
4.招生工作业绩由学院招生办组织实施:
1)招生宣传、值班:参加招生宣传或招生值班每天记0.5分,最高8分;17天以上每增加1天,加0.5分;最高加3分。
2)有效推荐学生:每3人可抵作招生宣传、值班1天,记0.5分,或加0.5分;最高加3分。
3)划片管理:完成划片招生管理基本工作,片区内大多数企业已进入名录,且有基本信息登记,记1分;片区内经常联系(以反馈到招生办记录的信息为准)企业单位10-19家,记1分;达到20-30家,加1分,31-40家加2分, 40家以上加3分;分管片区内有集体报名单位,集体实际报读人数10-20人,加1分,21-30人加2分,31人以上加3分。
4本栏累计最高加5分。
以上各栏记分和加分中,若有同一项目,或类似内容,参加不同级别的评比获奖,以最高一级记分,不重复记分。
(四)执行工作规范的考核,由学院办公室组织实施:
出现以下情况直接在考核总分里扣分:
1.升旗仪式或学校会议未参加又没有与政治处请假,造成学院考核扣分的,每一次扣1分;
2.教学过程中未经学院领导或校领导审批,直接到学院教务科调课或私自调课的,每次扣1分;
3.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或无特殊原因早退10分钟以上每次扣1分;
4.被确认为教学事故的,每次扣3分;
5 学院会议未参加又没有请假的,每一次扣0.5分;
6.根据学院教务科工作安排规定时间,形成性作业迟改、成绩迟交的扣一分;在规定的期限后退回作业让学员重做,致使成绩不能准时上交,等同迟交,扣1分;成绩迟交时,因形成性成绩库关闭而无法补,属教学事故,扣3分。因特殊原因个别学员的形成性成绩后补不扣分(因特殊原因迟交作业,在形成性成性绩库未关闭之前,建议老师本着关心学员和负责任的态度及时批改,及时补成绩)。
四、教师绩效考核成绩确定
1.按学校规定,考核分优、良、称职、不称职四等,优、良分别占10%、20%,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60分以下为不称职。考核为优、良者奖金分配系数分别上浮10%、5%,不称职者下浮10%。
2.事假时间15天以上者不得评为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和良:
1)存在师德问题的;2)有旷工行为的;3)有较大责任事故的。
五、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反馈面谈
考评反馈面谈:学院中层和院办人员由院长负责;教学科、教务科人员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学生管理科和招生办人员由分管学生管理和招生副院长负责。
六、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时间
本考核办法自2010年秋季学期起实施。
附表1: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一览表
附表2:教师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一(素质能力态度综合评分表)
附表3:教师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二(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评分表)
附表4:教师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三(教学业绩定量评分表)
开放学院
2011120

考核指标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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